汪艳、王超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05执1066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川0105执10667号案件名称
汪艳、王超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成都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汪艳;王超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105执10667号汪艳与王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所确定的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费永忠、杨茂庆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黔0623执1306号 下一篇 杨凤才、徐淑华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黑0231执1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