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刘晨光与被执行人赵明仲裁裁决执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青2523执49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青2523执490号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刘晨光与被执行人赵明仲裁裁决执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德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德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刘晨光与被执行人赵明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缘由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青海省贵德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青2523执490号 申请执行人:刘晨光。被执行人:赵明。申请执行人刘晨光与被执行人赵明仲裁裁决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21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赵明已自动履行20219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刘晨光。至此,申请执行人刘晨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青2523执490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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