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霞、张学印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502执恢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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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502执恢72号案件名称
张玉霞、张学印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安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张玉霞;张学印;刘润香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502执恢72号张玉霞、张学印、刘润香:张玉霞与张学印、刘润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92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14751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3日将该款转付给张玉霞。张玉霞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郑黄证民字第28368号公证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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