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昌杰、张锡鑫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31执3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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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2631执382号案件名称
周昌杰、张锡鑫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黎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黎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周昌杰;张锡鑫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黎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31执382号周昌杰、张锡鑫:关于周昌杰与张锡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300元,缴纳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21年8月6日将2250元兑现给周昌杰,后被执行人自动履行7750元。至此,周昌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2631民初193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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