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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浩、薛金存赠与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507执3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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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507执3163号
  • 案件名称

    杨志浩、薛金存赠与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杨志浩;薛金存
  • 案件缘由

    赠与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507执3163号杨志浩:薛金存:申请执行人杨志浩与被执行人薛金存赠与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7487.37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金额7487.37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507民初385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zdqz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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