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浩、薛金存赠与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507执3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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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507执3163号案件名称
杨志浩、薛金存赠与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杨志浩;薛金存案件缘由
赠与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507执3163号杨志浩:薛金存:申请执行人杨志浩与被执行人薛金存赠与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7487.37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金额7487.37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507民初385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zdqz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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