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黄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渝0109民初107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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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渝0109民初10794号案件名称
北京首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黄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重庆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北京首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黄维案件缘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渝0109民初10794号原告:北京首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后永康胡同17号10号楼1层129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802596504P。负责人:邹明,该公司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尹伯群,北京市炜衡(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传杰,北京市炜衡(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维,男,汉族,1989年1月17日出生,住重庆市北碚区。原告北京首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黄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北京首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北京首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理由正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北京首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170.72元,减半收取85.36元,由北京首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冉 渝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法 官 助 理 郑 巧书 记 员 樊怡伶 - 1 -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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