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平、中科光电(长春)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恢57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恢578号案件名称
任平、中科光电(长春)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任平;中科光电(长春)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恢578号任平、中科光电(长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任平与中科光电(长春)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依据的(2020)吉0104民初530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中科光电(长春)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郭若兴、米俊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2021)辽0381财保404号 下一篇 夏瑛、赵景辉责令退赔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2021)新0103执4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