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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涛与古安方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渝0110民初9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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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渝0110民初9812号
  • 案件名称

    岳涛与古安方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重庆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岳涛;古安方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1)渝0110民初9812号 原告:岳涛,男,汉族,1988年9月6日出生,住重庆市綦江区。    被告:古安方,女,汉族,1970年8月2日出生,住重庆市綦江区。原告岳涛与被告古安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日立案。原告岳涛于2021年9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岳涛在本案诉讼期间申请撤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诉讼权利所作出的处分,原告岳涛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岳涛撤诉。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岳涛负担(已交纳)。  审  判  员  秦  雨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书 记 员 李  雪   - 1 -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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