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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丽、爱靠谱电子商务(大连)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291执26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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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91执2640号
  • 案件名称

    陈丽丽、爱靠谱电子商务(大连)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陈丽丽;爱靠谱电子商务(大连)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用)(2021)辽0291执2640号申请执行人:陈丽丽,女性,1983年11月2日出生,住大连市西岗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被执行人:爱靠谱电子商务(大连)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10242MA0Y8WAX20,住所地大连保税区海兴街60-1号1263室。法定代表人:刘嘉,居民身份证号码:2101041978××××××××,。……(以上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本院在执行陈丽丽与爱靠谱电子商务(大连)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写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夏明宇审判员  王 琦审判员  关国震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王一成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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