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旭、敬超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甘1022执17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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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1022执1792号案件名称
李彦旭、敬超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甘肃省环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李彦旭;敬超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甘1022执1792号申请人:李彦旭,男,1982年2月25日出生,甘肃省环县人。被执行人:敬超,男,1986年12月1日出生,甘肃省环县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彦旭与被执行人敬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私下向申请人履行完毕所有案件款,故申请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甘1022执179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翟玉升审判员 杨 奎审判员 张真瑜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唐彧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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