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平县支行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31执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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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2631执289号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平县支行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黎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黎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平县支行;罗丛英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31执289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平县支行、罗丛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平县支行与罗丛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783.1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9566.00元,其中,申请时本金及利息18783.19元、诉讼费94元、申请后利息506.81元、执行费182.00元。本院已于2021年09月07日将申请时本金及利息18783.19元、诉讼费94元、申请后利息506.81元,合计19384元转付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平县支行,执行费182.00元已上缴国库。至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平县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2631民初1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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