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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金浦模特衣架制品有限公司、李大全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粤0705民初7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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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0705民初7224号
  • 案件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金浦模特衣架制品有限公司、李大全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门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江门市新会区金浦模特衣架制品有限公司;李大全
  • 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粤0705民初7224号原告:江门市新会区金浦模特衣架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新会大道西10号4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MA4WH9P69Q。法定代表人:毛世聪。被告:李大全,男,汉族,1974年3月15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县。原告江门市新会区金浦模特衣架制品有限公司诉李大全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0日立案。原告江门市新会区金浦模特衣架制品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既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江门市新会区金浦模特衣架制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审 判 员 冯豪德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法官助理 吴子媚书 记 员 廖雪珍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粤0705民初7224号原告:江门市新会区金浦模特衣架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新会大道西10号4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MA4WH9P69Q。法定代表人:毛世聪。被告:李大全,男,汉族,1974年3月15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县。原告江门市新会区金浦模特衣架制品有限公司诉李大全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0日立案。原告江门市新会区金浦模特衣架制品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既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江门市新会区金浦模特衣架制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审 判 员 冯豪德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法官助理 吴子媚书 记 员 廖雪珍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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