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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涛、郭冀婵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128执保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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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冀0128执保191号
  • 案件名称

    王海涛、郭冀婵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深泽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深泽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王海涛;郭冀婵;石家庄市绿丰化工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深泽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128执保191号关于王海涛申请执行石家庄市绿丰化工有限公司、郭冀婵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09月08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09月13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保全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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