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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李久建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0832执恢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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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0832执恢98号
  • 案件名称

    王涛、李久建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梁山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梁山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王涛;李久建;田冬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鲁0832执恢98号申请执行人:王涛,男,1977年5月2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梁山县。被执行人:李久建,男,1976年8月1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梁山县。被执行人:田冬,女,1974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梁山县。本院在执行王涛申请执行李久建、田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和解,且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款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鲁0832执恢9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王从侠审判员  马慧颖审判员  李 娜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臧克杰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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