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向俊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3323执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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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3323执139号案件名称
王东、向俊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四川省丹巴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四川省丹巴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王东;向俊;何武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丹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323执139号王东、向俊、何武:王东与向俊、何武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1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21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7日将该款转付给王东。至此,王东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3323民特11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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