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小玲、刘喜民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882执9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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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0882执949号案件名称
乔小玲、刘喜民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河津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河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乔小玲;刘喜民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津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882执949号乔小玲、刘喜民: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乔小玲与被执行人刘喜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完毕方式结案。河津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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