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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英德、陈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黑0624民初35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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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0624民初3559号
  • 案件名称

    许英德、陈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许英德;陈超
  •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黑0624民初3559号原告:许英德,男,1979年05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被告:陈超,男,1968年7月1日出生,蒙古族,农民,现住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原告许英德诉被告陈超供用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7日立案。原告许英德于2021年9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许英德已经与被告陈超达成和解,被告已给付原告欠款,故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许英德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许英德负担。审判员  刘大文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韩 宇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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