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冯慧文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03执恢3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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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203执恢305号案件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冯慧文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冯慧文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03执恢305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营业场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负责人:陈伟乔,系行长。被执行人冯慧文(曾用名:刘婷),女,1983年8月27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与冯慧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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