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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129执恢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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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冀0129执恢105号
  • 案件名称

    李光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赞皇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赞皇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李光辉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赞皇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129执恢105号李光辉:关于请执行你罚金一案,本院于2020年08月25日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冀0129执473号,执行过程中,经本院采取财产调查等措施,未发现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依法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你已将罚金主动交到法院,本案已经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财产刑义务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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