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友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3执122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黔0623执1225号案件名称
毛友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石阡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毛友波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23执1225号毛友波:关于本院毛友波罚金一案,执行标的共计3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00元。本院已将该款上缴国库。至此,本院执行的(2014)石刑初字第105号刑事判决书涉财产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张洋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1321执恢665号之八 下一篇 覃灵芝、肖苹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内0624执8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