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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彭冉为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328执恢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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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1328执恢200号
  • 案件名称

    李想、彭冉为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唐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唐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李想;彭冉为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唐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328执恢200号李想:李想与彭冉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强制执行到位。至此,李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1328民初124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飞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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