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绍良、瑞安市塘下镇鲍一村民委员会等瑞安市塘下镇鲍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381执7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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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381执7212号案件名称
戴绍良、瑞安市塘下镇鲍一村民委员会等瑞安市塘下镇鲍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瑞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戴绍良;瑞安市塘下镇鲍一村民委员会;瑞安市塘下镇鲍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瑞 安 市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381执7212号申请执行人戴绍良:被执行人瑞安市塘下镇鲍一村民委员会、瑞安市塘下镇鲍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执行人戴绍良与被执行人瑞安市塘下镇鲍一村民委员会、瑞安市塘下镇鲍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0381民初5662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戴绍良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8月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瑞安市塘下镇鲍一村民委员会、瑞安市塘下镇鲍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381执7212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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