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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xx有限公司、中铁xx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111执2092号之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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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111执2092号之二十七
  • 案件名称

    辽宁xx有限公司、中铁xx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沈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辽宁xx有限公司;中铁xx工程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0111执2092号之二十七申请执行人:辽宁xx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中铁xx工程有限公司。本院于2021年02月04日以(2021)辽0111执保28号保全裁定对中铁xx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保全处理。现该案件已转入执行阶段。因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决定执行中铁xx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划拨被执行人中铁xx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02×××50账户内存款人民币56788.00元。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员 李 洁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书记员 牛雨薇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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