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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绪金、李月梅等用益物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1执4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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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381执4231号
  • 案件名称

    赵绪金、李月梅等用益物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新沂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赵绪金;李月梅;张永乐;新沂市棋盘镇泉子村村民委员会
  • 案件缘由

    用益物权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1执4231号赵绪金、李月梅、张永乐、新沂市棋盘镇泉子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执行人赵绪金、李月梅、张永乐与被执行人新沂市棋盘镇泉子村村民委员会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6987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69876.00元,其余款项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2021)苏0381民初1884号民事判决书已履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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