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艳、刘桂民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1执保668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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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21执保668号之一案件名称
刘红艳、刘桂民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刘红艳;刘桂民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1执保668号之一刘红艳、刘桂民:关于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保全人刘红艳与被保全人刘桂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部分保全,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陈小青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汤 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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