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晓明、双鸭山市兴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521执14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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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黑0521执1434号案件名称
尹晓明、双鸭山市兴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集贤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尹晓明;双鸭山市兴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521执1434号尹晓明、双鸭山市兴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尹晓明与被执行人双鸭山市兴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执行依据(2021)黑05民终35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1年8月30日向集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现案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现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及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已缴纳,本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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