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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友斌、何平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24执恢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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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224执恢301号
  • 案件名称

    舒友斌、何平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溆浦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溆浦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舒友斌;何平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24执恢301号舒友斌、何平:申请执行人舒友斌与被执行人何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湘1224民初990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何平已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66000元,申请执行人舒友斌自愿放弃执行1500元。已交受理费、执行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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