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宗曦、陈小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502执93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甘0502执930号案件名称
顾宗曦、陈小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甘肃省天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顾宗曦;陈小猛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502执930号陈小猛、顾宗曦:本院在执行(2021)甘0502执930号陈小猛与顾宗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未履行,依据(2021)甘0502民初104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顾宗曦已经自动履行本案案件款278009元(其中含执行费401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审判员 张涛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周晨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徐照生、蒋翠兰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2021)豫14民申273号 下一篇 广安市金坤建材有限公司、四川华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川1603民初12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