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景生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28执29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黔2628执292号案件名称
吴景生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锦屏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锦屏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吴景生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28执292号吴景生:关于被执行人吴景生犯盗窃罪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罚金2000.00元。本院将该罚金2000元上缴国库。至此,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2628刑初118号刑事判决书及(2021)黔2628执292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刘哲、王宁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2021)冀1127财保560号 下一篇 湖南新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茂德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湘1227民初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