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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农资(集团)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浏阳市大吉烟花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1执44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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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81执4454号
  • 案件名称

    遵义市农资(集团)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浏阳市大吉烟花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浏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遵义市农资(集团)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浏阳市大吉烟花集团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浏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2021)湘0181执4454号浏阳市大吉烟花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你(单位)与遵义市农资(集团)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系列案,经我院执行,现已执结。特此通知。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执行局提出。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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