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农资(集团)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浏阳市大吉烟花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1执44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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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81执4454号案件名称
遵义市农资(集团)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浏阳市大吉烟花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浏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遵义市农资(集团)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浏阳市大吉烟花集团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浏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2021)湘0181执4454号浏阳市大吉烟花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你(单位)与遵义市农资(集团)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系列案,经我院执行,现已执结。特此通知。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执行局提出。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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