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胡吉吐莫镇泊泊里村民委员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胡吉吐莫镇泊泊里民委员会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624执1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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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黑0624执1417号案件名称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胡吉吐莫镇泊泊里村民委员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胡吉吐莫镇泊泊里民委员会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胡吉吐莫镇泊泊里村民委员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胡吉吐莫镇泊泊里民委员会;朱文权案件缘由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624执1417号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胡吉吐莫镇泊泊里民委员会、朱文权:本院执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胡吉吐莫镇泊泊里村民委员会申请朱文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朱文权已经履行完毕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金额1322.40元,申请执行人已全额收到执行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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