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树军、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11执16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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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11执1672号案件名称
陶树军、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陶树军;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11执1672号陶树军、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申请执行人陶树军与被执行人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被执行人给付执行款3762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账户内存款45484元,给付申请执行人陶树军执行款及利息共计45000元,交纳执行费484元。至此,申请执行人陶树军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2民终136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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