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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1执2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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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481执2177号
  • 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海宁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海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吴小彪
  • 案件缘由

    罚金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海 宁 市 人 民 法 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1执2177号申请执行人:海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执行人:吴小彪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1)浙0481执2177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海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被执行人吴小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执行依据:(2020)浙0481刑初343号刑事判决书,已于2021年9月2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承办人:金腾超联系电话:0573-87017106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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