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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庆和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081执恢3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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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1081执恢353号
  • 案件名称

    杨庆和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灯塔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灯塔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杨庆和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灯塔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081执恢353号杨庆和、赵俊杰:杨庆和与赵俊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杨庆和。至此,杨庆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7)灯民二初字第80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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