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庆和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081执恢3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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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081执恢353号案件名称
杨庆和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灯塔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灯塔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杨庆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灯塔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081执恢353号杨庆和、赵俊杰:杨庆和与赵俊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杨庆和。至此,杨庆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7)灯民二初字第80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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