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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梅芳、冯卫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1执7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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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421执790号
  • 案件名称

    旷梅芳、冯卫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旷梅芳;冯卫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1执790号旷梅芳、冯卫:本院已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旷梅芳与被执行人冯卫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2021)湘0421执790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宁北军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王 黎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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