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翠香、集贤县融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521执1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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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黑0521执1071号案件名称
李翠香、集贤县融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集贤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李翠香;集贤县融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521执1071号集贤县融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李翠香:集贤县融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翠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集贤县人民法院(2020)黑0521民初405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和申请人的申请,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结案。本次执行到位执行款45846.2元(其中包括判项本金32148.00元、判项利息12387.7元、迟延履行利息928.28元、案件受理费382.22元),执行到位执行费382.00元。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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