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加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重庆浦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281执38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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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281执3884号案件名称
盘州市加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重庆浦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盘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盘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盘州市加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重庆浦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外国语学校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盘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281执3884号盘州市加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重庆浦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外国语学校:盘州市加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与重庆浦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外国语学校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9415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8481.57元,其中,本金188544元,利息10850.57元,诉讼费6275元,执行费2812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盘州市加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至此,盘州市加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黔02民终1652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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