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芹只、贾宝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502执223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豫0502执2230号案件名称
晁芹只、贾宝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安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晁芹只、贾宝芳案件缘由
追偿权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502执2230号晁芹只、贾宝芳:晁芹只与贾宝芳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826.2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826.26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4日将该款转付给晁芹只。晁芹只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502民初425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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