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国、曾雄军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03执恢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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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203执恢319号案件名称
周建国、曾雄军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周建国;曾雄军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03执恢319号申请执行人周建国,男,1969年12月31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株洲市芦淞区,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被执行人曾雄军,男,1974年10月1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邵东县人,户籍地湖南省邵东县。周建国与曾雄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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