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赖善香、朱忠国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924民初1245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924民初1245号
  • 案件名称

    赖善香、朱忠国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陕西省紫阳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赖善香;朱忠国;高莉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陕0924民初1245号原告:赖善香,女,汉族。被告:朱忠国,男,汉族。被告:高莉,女,汉族。原告赖善香诉被告朱忠国、高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9日立案后,原告赖善香于2021年9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赖善香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赖善香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4492元减半收取2246元,由原告负担,本院予以免收。审判员  刘忠剑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赵子龙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