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友、龙威债务转移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24执1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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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724执1173号案件名称
李红友、龙威债务转移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临澧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临澧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李红友;龙威案件缘由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24执1173号龙威:本院于2021年9月15日依法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李红友与你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6日作出的已产生法律效力的(2021)湘0724民初1235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该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已于2021年9月18日由本院实际执行完毕。本院认为:本院(2021)湘0724民初123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全部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费50元已收,申请执行人李红友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已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湘0724民初123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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