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集贤镇务正村民委员会、张伟用益物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521执1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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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黑0521执1822号案件名称
集贤县集贤镇务正村民委员会、张伟用益物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集贤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集贤县集贤镇务正村民委员会;张伟案件缘由
用益物权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521执1822号张伟、集贤县集贤镇务正村民委员会:张伟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集贤县集贤镇务正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集贤县人民法院(2021)黑0521民初189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和申请人的申请,已执行完毕。本案结案。本次执行到位执行款8800.00元、迟延履行利息61.6元、执行费50.00元。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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