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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集贤镇务正村民委员会、张伟用益物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521执1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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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0521执1822号
  • 案件名称

    集贤县集贤镇务正村民委员会、张伟用益物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集贤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
  • 当事人

    集贤县集贤镇务正村民委员会;张伟
  • 案件缘由

    用益物权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521执1822号张伟、集贤县集贤镇务正村民委员会:张伟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集贤县集贤镇务正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集贤县人民法院(2021)黑0521民初189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和申请人的申请,已执行完毕。本案结案。本次执行到位执行款8800.00元、迟延履行利息61.6元、执行费50.00元。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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