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邹克平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02执恢84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1002执恢846号案件名称
高伟、邹克平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郴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高伟;邹克平;王洪林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02执恢846号本院于2021年9月9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高伟与被执行人邹克平、王洪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1年9月16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寇红军、谢春云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陕0929执恢175号之一 下一篇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106执3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