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龙/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129执7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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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黑0129执749号案件名称
孙玉龙/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延寿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孙玉龙/被执行人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129执749号申请执行人:孙玉龙/被执行人:李净本院依据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日作出的(2021)黑0129民初1883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孙玉龙、李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借款4500元,案件受理费25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提取被执行人李净公积金4575元,其中借款4500元,案件受理费25元,申请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孙玉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执行依据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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