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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豹、金文朴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1324执26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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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324执2679号
  • 案件名称

    李豹、金文朴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泗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泗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李豹;金文朴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皖1324执2679号申请执行人:李豹,男,1980年4月1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泗县,现住泗县。被执行人:金文朴,男,1972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泗县。申请执行人李豹与被执行人金文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2021)皖1324民初2952号民事调解书】,因与本院另案执行的申请人尤俊与被执行人金文朴【执行依据为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2021)皖1324民初4648号民事判决书】为涉及同一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本院决定两案合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21)皖1324执2679号案件的执行。符合分案恢复执行条件的,依法恢复执行。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审判长  陈幼书审判员  王子利审判员  丁 伟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陈 通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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