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颖、李海涛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5执保7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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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05执保746号案件名称
乔颖、李海涛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乔颖;李海涛;被保全人北京市金星卓宏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北京市金星卓宏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王伟卓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5执保746号王伟卓、乔颖:本院执行的申请保全人王伟卓、乔颖与被保全人北京市金星卓宏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北京市金星卓宏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李海涛民间借贷纠纷财产保全执行一案,保全了被保全人名下相应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保全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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