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某、史某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326执19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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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326执1942号案件名称
姚某、史某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淅川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淅川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姚某;史某;肖某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326执1942号申请执行人:姚某,男,汉族,生于1973年8月3日,住淅川县。申请执行人:姚某,女,汉族,生于1963年8月7日,住淅川县。被执行人:史某,男,汉族,生1969年4月21日,住淅川县。被执行人:肖某,女,汉族,生于1971年12月1日,住淅川县。姚某、姚某与史某、肖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史某、肖某于2021年9月3日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姚某、姚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326民初323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履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淅川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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