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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导致无法审查鉴定意见的造价要素来源与计算方式。(4)中天公司诉前对工程价款主张的额度和子洲县住建局的处理意见共同印证了本案造价鉴定结论虚高。为尽快解决工程延误和交房安置问题,在子洲县住建局主持下出台的处理意见中,采取暂扣凯元公司1000万元工程款作为向中天公司支付工程款的担保措施。该1000万元数据的来源是因为中天公司诉前自身主张的工程款仅为1000万元。(二)一审过程中,在凯元公司与鉴定机构尚处”词条的评论(共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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